摘 要:民族工作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民族复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是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既往研究多偏向立法论或者泛社会科学方法的解释论,缺乏从法教义学出发的体系化研究。本文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内在结构为出发点,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其进行解释、建构与体系化,进而探析该法与《宪法》的关联,揭示该法的宪法基础。宏观层面,该法于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呈现出从民族团结到民族进步的递进式关系,“民族团结”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的实现手段之一,“民族进步”与国家根本任务的目标具有一致性;中观层面,该法序言揭示了“国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任务”,此任务是对国家根本任务的具体化,并通过总则为此任务划定了基本原则,体现了对党的领导、民族平等、“五个文明”协调发展等宪法原则的贯彻;微观层面,该法分则以“五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核心原则进行章节设置,各条文均对应明确的宪法基础,形成了清晰的规范体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现出了独特的实践面向,有利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法治化实践与宪法规范落地提供了制度支撑。
摘 要:建构统一战线话语体系是增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效能的关键环节,对于用融通中外的中国话语阐释统一战线实践及背后的思想力量与精神动力具有重要价值。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基于历史使命与时代主题,在统一战线话语体系建构上经历了统一战线话语体系的初步生成、丰富延展、变革重塑与系统完善等阶段。这一演进形塑过程遵循着一定的理论逻辑——加强政治保证,完善话语主体;紧扣话语主题,明确话语内容;契合国情民情,丰富话语形式;追求以和达合,延展话语空间。大统战话语体系的逐渐形成,既是统一战线话语体系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必然结果,又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新时代,治理形态下的统一战线话语要赓续和弘扬以往统一战线话语体系建构的理论基础,需从话语主体的统战意识、话语内容的理论支撑以及话语表达的叙事形式、话语载体的优势互补入手,以便针对性应对和前瞻性思考统一战线话语体系的时代建构路向。
摘 要: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命题,其互动逻辑与实践路径深植于对“两个结合”的根本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层面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在实践层面回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与民主需求,在文化层面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基层治理现代化同样以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为指引,既立足中国城乡社会发展实际,又充分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治理智慧。以“两个结合”为关系联结起点,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呈现出理论同源性、制度互构性与主体同构性的内在统一。在全面遵循“两个结合”的基础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协同互促,需要以党的领导为保障,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民主与治理的深度融合;以文化根脉为滋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以技术应用为驱动,实现数字工具深度赋能民主环节与治理流程的协同增效;以民生导向为本位,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实现民主质量的提升与治理效能的增强。
摘 要:在我国城市存量更新背景下,老旧社区更新成为地方政府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热点。基于政策工具理论,构建“政策基本要素—政策工具—政策对象”三维分析框架,借助质性分析工具NVivo14对45份副省级城市老旧社区更新政策进行内容分析。研究发现,在政策基本要素维度上,地方政府已逐渐摒弃传统物质性改造为主的住区改造模式,开始向综合性整治的社区更新模式转变,但尚未构建起可持续性社区更新体系。在政策工具应用上,地方政府偏向于使用规制性政策工具和激励性政策工具,对赋能性政策工具和宣传引导政策工具关注度较低,没有形成政策工具的最优组合与协同效能。在政策对象维度上,老旧社区更新仍以基础设施改造为核心重点,对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与公共空间营造的重视程度虽逐步提升,但对社区文化资源活化、韧性社区建设的关注仍显不足。为此,推动我国社区更新体系的持续建构,一是秉持人民城市理念,促进社区更新从技术逻辑向治理逻辑的转变;二是优化政策工具配置,逐步提升赋能性和宣传引导性工具的应用比重;三是进一步推动社区更新生活导向的回归,重建社区生活秩序。
摘 要:乡村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薄弱环节和重要领域,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数字技术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赋能作用逐渐显现,且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数字技术通过赋能组织、经济和社会等层面的现代化进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在“组织带动现代化、经济反哺现代化、社会保障现代化”中实现多元赋能和互动式治理。构建“组织—经济—社会”的分析框架,以喀什地区S县乡村治理实践为例,实证研究数字技术如何助推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决策精准化,从而赋能组织现代化;如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产业深度融合,进而赋能经济现代化;如何提高村务管理规范性、增强村民参与感,进而赋能社会现代化。进一步,提出提升政策契合度、提升民众认可度、提升主体效力度、提升资源充沛度等优化举措,以期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学理支持与实践参考。
摘 要:单位制解体后,在陌生的、异质的、流动的城市公共空间之中,如何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成为改革开放时代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围绕何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为什么要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如何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三大议题,学界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然而,对于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复杂社会变迁过程,城市社区居民及其社会关系发生哪些重要转向,仍存在进一步深入讨论的空间。从共同体理论的视角看,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既是一个有特定边界的有形公共生活物质空间,也是一个由不同行动者社会互动所塑造的流动社会网络空间,还是一个有着特定精神气质的无形文化空间。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意味着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及其相关关系发生“三重转向”,即由陌生的邻居转变成熟悉的邻里、从异质的社区人转向同质的社区人、从社区公共事务的旁观者转向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者。“三重转向”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建构和维系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发展与繁荣。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国家资源更加主动向乡村倾斜。以J省Y市为田野点,聚焦在乡村从事经济生产的精英群体,运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方法,深入剖析人口流动背景下,经济精英的生成机制与赋能村落振兴的路径,以期为新时期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田野借鉴,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与优化,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与繁荣稳定。研究发现,经济精英凭借在流动过程中积累的资本,积极承租土地、发展特色产业,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村庄建设,修缮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帮助村民解决困难,增强村民生活幸福感;参与村庄事务治理,提升村庄治理效能;为村民提供工作机会,促进村民收入增长,从而在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多个维度为乡村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然而经济精英也面临结构性因素与主体性制约,土地规模难以扩大,影响着他们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未来,应从提升经营技能、加强意识建设、发展特色产业、给予人才支持四个方面优化经济精英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
摘 要: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和数字化进程加速推进,智慧养老已成为满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的新模式。数据作为核心要素,在驱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孤岛、流通壁垒与安全风险等治理挑战。在此背景下,构建一套能够兼顾数据价值释放与主体权益保障的治理机制迫在眉睫,智慧养老数据信托制度由此成为关键制度创新。智慧养老数据信托是将信托法理应用于智慧养老数据治理的创新安排,其核心在于以老年人数据主体作为数据委托人,将其数据权益委托给第三方数据机构,由该机构在保证委托人或指定受益人权益不受损害情况下,对数据进行专业且规范的管理与利用。该制度通过构建稳固的法律关系信任机制,有效平衡数据利用与数据保护之间的张力,实现智慧养老数据价值最大化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双重目标。基于此,构建智慧养老数据信托制度应从以下方面推进:明确智慧养老数据权益为信托标的;厘清数据信托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配套运行机制,包括准入、监督、问责等环节。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建构,方能有效破解当前智慧养老数据治理的困境,推动智慧养老数据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流通与高效利用。
摘 要:数字文明是由数字技术、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等多重面相内生而成的文明形式,为人类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注入了新的要素,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创造力,进一步调整了生产关系。新时代数字文明建设具有严密完整的理论、历史和现实逻辑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继承,是对中外数字文明建设经验的借鉴和总结,是对国内外数字文明发展形势的现实回应与主张。新时代数字文明建设布局中,发展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是数字文明建设的立足点,推动数字技术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是数字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核,优化数字发展环境是数字文明建设的根本前提,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是数字文明建设的逻辑展望。新时代数字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时代价值,能够极大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提供遵循,为全球社会的数字文明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摘 要:无障碍旅游服务是无障碍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公众平等参与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社会融合进程。然而,无障碍旅游服务在实践中明显滞后于日益增长的公众需求,现有研究多从市场开发与旅游管理路径进行阐述,少有对其作为公共服务所涉及的议题提供具体解释。无障碍旅游服务可及性的四大评价指标为设施、服务与制度层面的可获得性,经济与心理层面的可负担性,时空与信息层面的可到达性,残障游客满意状况层面的可接受性。基于共生理论,构建无障碍旅游服务整体性供给的分析框架,结合张家界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的实践经验,探讨共生系统联动机制与可及性各项指标的内在契合逻辑。研究发现,构建政府统筹、景区执行和社会辅助的共生单元,营造政治保障与文化认同的共生环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共生界面和发展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是无障碍旅游服务可及性形成的关键。为此,应依托共生系统赋能,进一步优化多主体协同供给机制,实现无障碍旅游服务的均等可及化。
《行政与法》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主管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注册登记,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月刊,大16开本,128页,每月20日出版。《行政与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成为了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的重要学术窗口,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和吉林省一级期刊。 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