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平发展并非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权宜之计,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的战略思想。从历史学视角,回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建设与国际斗争中的政策演变,揭示“和平发展”思想早在20世纪50年代已具雏形,其本质是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争取和平环境,实现发展目标。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深刻把握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规律,将经济发展确立为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为人的全面解放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奠定坚实的现实条件,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跃升。中国“以武力为后盾的和平发展”回应了外部势力干涉的威胁,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战争与和平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的和平发展,不是放弃斗争的妥协性和平,而是在坚守国家利益基础上对世界和平的积极贡献。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蕴的“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之“义”,规约“高质量发展”之“道”,是解读共同富裕的要旨,彰显了共同富裕的道义要求。道义是叙述、廓清、论证共同富裕合理性的道德意义视角。共同富裕体现了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及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并指向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与社会凝聚力增强,在目的善、方式善、效用善上达成一致,因而具有深刻的道义合理性。以人民为中心是共同富裕道义合理性的底层逻辑,它在凝聚人民关于“富裕”应当“共同”的价值共识中,在激发人民对于“富裕”能够“共同”的昂扬斗志中,在以“共同”规范人民实现“富裕”的行为中,彰显自身的实践价值。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许多民营企业以学习和模仿西方企业管理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向,但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水土不服、劳资关系紧张等问题。在此情境下,一些民营企业开始转向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求管理智慧,并在认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等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共通性之后,又主动在企业内推动党建与企业治理深度融合,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种从被动到主动的“党建-传统文化融合模式”企业制度创新过程,实质上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民营企业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从合法性诉求到文化自觉的企业制度建构过程。探讨这个问题,对于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第二个结合”这个具有思想解放意义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宏观构想落实到企业制度的微观层面,促进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协同发展,创建中国式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作用;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将党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改善劳资关系,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亦提供了一条现实可行的参考路径。
摘要:人工智能的兴起与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紧密相关,马克思关于机器的论述为分析二者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机器观视域下,人工智能是数字资本主义的“技术基础”和“一般生产条件”。人工智能并非为所有人服务。事实上,人工智能主要帮助数字资本完成对其他资本部门的整合以及对劳动过程的形式吸纳和实质吸纳。在可预见的未来,人工智能依旧属于固定资本,但数字资本寡头希望通过制造超级人工智能使固定资本起到“价值创造者”的作用。超级人工智能已经超出资本主义的视域,甚至超出当前人类智慧可以讨论的范围,应当审慎地发展人工智能。
摘要:未来学家曾预测,到2025年,智能技术将取代当前三分之一的工作岗位。作为其中的核心力量,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各行各业的运行逻辑,并成为营销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尽管已有研究对人工智能进行了诸多探讨,但多散见于计算机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针对人工智能在营销领域应用的研究仍显不足。系统梳理了国内外营销领域的相关文献,首先,界定人工智能在营销语境下的概念边界,并归纳其典型分类与应用场景;其次,聚焦消费者采纳人工智能服务的前因变量并剖析人工智能对消费者行为产生的深层影响;最后,结合当前研究的不足,提出未来研究应关注的关键议题。研究不仅为人工智能营销研究提供结构化的综述框架,也为企业制定智能化营销策略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启示。
摘要:高铁开通有效缩短了沿线城市的通勤时间,进而提升了各类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效率,那么其能否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的提升,促进作用是否存在时空不平衡性等问题值得深入探究。基于2005—2022年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研究了高铁开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回归结果发现:高铁开通显著提升了城市的创业活跃度,其中对生存型创业的促进作用高于对创新型创业的促进作用。时空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在时间维度上,高铁开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不仅会提前反应,而且会出现延迟两期的增强效应;在空间维度上,高铁开通提高了东部地区和规模较大城市的创业活跃度,对中西部地区和规模较小城市的创业活跃度影响并不显著,这加剧了城市间的“创业极化”现象。进一步的路径分析揭示:高铁通过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间接传导机制对城市创业活跃度产生影响,其中劳动力和资本主要发挥中介效应,技术则表现为通过遮掩效应对“创业极化”现象起到弱化作用。
摘要:作为数字化治理平台,数字政府已成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引擎。基于2010—2022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系统评估了以大数据管理机构为准自然实验的数字政府建设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影响。结果表明:数字政府建设能显著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其中,对数字生产力的驱动作用明显强于对科技生产力和绿色生产力的驱动作用;数字政府建设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呈现“南方地区强于北方地区”的特征,且在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高数据开放水平的地区作用力更大;数字政府建设可以通过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和信息知识支撑作用于新质生产力;政府支持和数字产业集聚对数字政府建设影响新质生产力发挥正向调节作用。研究为最大化释放数字政府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引。
摘要:行为加重处罚,是将不属于基本犯的行为作为该罪的加重处罚事由之立法规定。学界围绕其个别规定的讨论有余,但对该立法模式的反思不足。梳理与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行为加重处罚规定发现,“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规定涉嫌重复评价,不具备刑事立法的正当性;包括“杀害被绑架人”在内的部分仅存在事实联系的犯罪行为加重处罚规定,不具备刑事立法的科学性。总体而言,该立法模式有存在之必要,但应该受到严格限制。行为加重处罚模式的优化应遵循基本标准、高级标准、技术标准的要求,且前两个标准应当为我国将来的刑法再法典化提供指引。结合已有修正经验,对于重复评价的规定,应予删除;而对于评价不充分或者不具有科学性的规定,一般应改为数罪并罚,个别可以赋予独立罪名。
摘要:在类似“隧道难题”的情形中,自动驾驶汽车的算法设计者面临保障义务与禁止伤害义务之间的冲突。目前的应对见解中,乘客优先模式没有刑法教义学上的根据;社会接受性模式存在方法论的谬误;法益主体数量优先模式虚构了不存在的不作为义务之间的冲突。对于生命权冲突的情形,乘客的自我决定权应被尊重。在生命权冲突之外的情形,需以有限社会团结义务控制伤害额度。在有限自治模式的基本规则下,乘客或其他交通参与者一方出现过错时,除去尊重乘客的生命权冲突选择,无过错的一方仅承担有限社会团结义务内的伤害;乘客与多个交通参与者发生冲突时,乘客生命权冲突的选择与无过错方仅承担有限社会团结义务不受人数影响;公共交通服务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冲突时,应默认不特定乘客中总会有人选择保全自己;私人自动驾驶汽车内乘客与乘客之间的选择冲突时,应尊重选择自我保全的乘客。
随着人工智能在公共部门的广泛部署,一类不具人格身份,却具备执行力、判断力与决策力的“非人行动者”正逐步介人治理流程。它们不仅可以通过技术赋能协助人类完成事务处理,而且能够通过“嵌入式代理”的方式深度参与公共决策、资源分配与社会秩序建构。例如,在政务热线中,智能算法直接承担了问题分类、轻重缓急判断与任务派发等任务,构成事实上的数字裁决节点;在行政审批中,人工智能不仅可以识别和处理公民提交的信息,还能
摘要:以向社会开放人工智能工具、模型、资源为主要特征的“开放智能”正在兴起,并成为人工智能技术未来演化的重要方向。但围绕开放智能兴起的背景、价值及其所引发的治理挑战,还缺少学理讨论。以“规模定律”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既有发展模式正在进入瓶颈期,调适性、混合型、变革性技术路线作为人工智能探索的新方向也面临效果不确定的挑战。以DeepSeek为代表的开放智能的兴起,既突破了既有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也在肯定多重技术路线探索价值的同时实现了智能普惠。为更好地推动开放智能的发展,未来治理改革可从以下三点展开:在理论维度重视“技术-社会”系统的研究视角,在实践维度关注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国际维度重视地缘政治背景下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改革的相互关联。这些改革标志着以开放智能为核心特征的人工智能新一轮技术演化进程,正在打开人工智能治理研究的更广阔空间。
摘要:数字时代的到来令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方式发生整体性变革,推动国家能力的不断提升。中西方数字治理水平的提高均极大提升了国家能力,国家能力的内涵也随之丰富,但中西方国家能力的根本性质并未发生改变,国家数字治理能力的性质也存在根本区别。数字时代给国家能力提升带来了重大机遇,也带来数字技术与资本的良性结合、数字治理边界划分、治理主体的认知理念更新和价值观维护、数字话语资源建设等系列课题。只有正确区分国家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过程中的“变”与“不变”,不断创新阐释数字时代的国家数字治理能力内涵,巩固国家在提升能力过程中的主体性和主导性地位,充分汲取科技动力,强化体制机制协同建设,才能顺应数字时代大势,引导国家数字治理能力朝着正确的方向提升。
摘要:数智要素赋能是驱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但数智要素究竟是依托技术要素还是应用要素赋能城乡融合发展,对此尚未形成共识。承袭技术治理的研究脉络,构建“数智技术-数智应用”分析框架,以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2023年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采用动态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识别和析出数智要素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多元推进路径及时空分异特征。研究发现,无单一数智要素在不同时期构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必要条件。数智技术要素和数智应用要素联合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四条组态路径可归纳为三种模式:“数智技术赋能下政府治理引领型”“数智技术赋能下产业转型驱动型”和“数智技术-数智应用融合发展型”。时间维度上,各条件组态具有较强稳定性,但仍需关注“乌卡时代”下复杂作用机制的潜在影响;空间维度上,各地区实现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组态路径并不一致,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