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情节严重”为犯罪成立条件的情节犯,如何对“情节严重”进行体系定位与内容填充是司法实践必须面对的问题。当前,对“情节严重”的认识存在犯罪论体系位置不明确、主观故意范围不清晰、解释内容太随意等问(试读)...